水利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作者: 时间:2018-12-25 点击数:

水利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815

一、学科简介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类社会发展正面临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巨大挑战,水作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在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水利工程学科研究自然界中水的时空分布及演化规律,通过实施工程及非工程措施,实现水资源的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障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我校 2014 年获批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2018 年获得水利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

本学科聚焦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现代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立足服务区域经济,研究生教育着重加强水利工程相关理论水平提升和专业技能训练;提高水利工程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拓展在海洋、能源、资源、生态、农业、环境等相关行业从事生产、管理、技术开发的实践能力。

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集中于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农业水土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三个领域,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为本学科特色研究领域。

在学科梯队方面,目前拥有教授 7 人,副教授 9 人,具有博士学位者 20人,学科组成人员学科背景互补性强,职称、学缘结构合理,科研潜力较大。

在人才培养方面,本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以到港航、海洋、农业、水电、环境等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及高等学校等从事设计施工、技术研发、科学研究和管理等工作,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 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独立担负工程实践和运行管理的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 具有严谨的学风,实事求是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在水利工程学科领域内,培养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掌握科学研究、工程实践的一般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的高层级专业技术人才。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和信息方面的技能。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工程实践能力和创业素质。

三、研究方向

1.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该方向主要开展海岸与海洋工程结构设计、监测与水动力分析,进行海岸防护与修复工程技术研发,研究风浪流联合作用下港海工程结构物与地基相互作用的力学机理。

2. 农业水土工程

该方向主要围绕节水灌溉理论与技术、区域水土资源调度规划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经济评价等开展研究,为现代农业水土资源高效利用提供理论指导。

3.水工结构工程

该方向主要针对大坝、地下洞室、核电站等大型水工结构物及其地基与高边坡进行安全性及耐久性评价理论与方法、数值仿真与优化设计、水工结构灾变机理及健康诊断技术等方面的研究。

四、学习年限

本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五、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31学分,另科研实践2学分,专业实习2学分。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补修课程,具体结构为:

政治理论课,2门,必修,共3学分;

英语,1门,必修,3学分;

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1门,必修,0.5学分;

学位基础课程,2门,每门3学分,必修,共6学分;

学位专业课程,3门,每门3学分,必修,共9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至少需修满9.5学分;

同等学力身份和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主要课程2门,补修课程一律不计学分,以通过考试为准。

六、科研能力与水平基本要求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选题确定后,应全面了解课题的研究背景、进展和意义;制定合理的研究方案和实验技术路线;掌握相关数值计算软件的使用及必要仪器设备的操作步骤;对数据的统计处理方法;研究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及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可能计算结果、试验数据及其意义的合理分析与适当评价等。并能够按时完成数据分析和学位论文的写作。本学科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相关项目的科研实践,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或项目开发的经历;应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正式录用或发表 1 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研究生在该学科专业范围内,结合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在导师指导下选定学位论文题目。

在确定论文选题后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第 3 学期末组织开题论证,制订论文工作计划。研究生从事论文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 18 个月。

在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期间,需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与预期目标的差距等进行检查考核,并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或要求。该工作安排在论文开题后 12 个月后进行。对综合能力较差、论文工作进展缓慢、投入时间和精力不够的研究生提出警告,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论文按学校学位论文统一格式要求认真撰写。论文格式应符合《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和本领域现行的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

学位论文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学生的研究成果,要有一定的创新性,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必须观点正确,条理清晰,论据可靠,论证充分,推理严谨,逻辑性强,文字通顺;引用的参考文献资料应不少于 50 条,其中外文文献资料至少应在 30% 以上,近三年文献资料不少于 20%。学位论文应表明研究生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学位论文按要求撰写完毕后须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可提出学位申请。提交的学位论文按学校规定通过复制比检测后,学校组织进行匿名评审,评审通过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八、培养环节

1. 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导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研究生自身特点,研究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一般在入学后前两个月内完成。

2. 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严格按照本学科课程设置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进行。所有课程学习内容均应在前三个学期完成。

3. 毕业(学位)论文开题

研究生在该学科专业范围内,结合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在导师指导下选定毕业(学位)论文题目,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第三学期末组织开题论证,制订论文工作计划。

4. 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包括专业实习、科研实践、社会实践。

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专业实习。专业实习需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点进行,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工程实践,其完成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专业实习的具体时间和形式由研究生与导师商定,并在个人培养计划中注明。专业实习考核“合格”为通过,计2学分。

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科研实践活动。科研实践活动包括:参加各种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学术会议;结合自己的论文工作,在学院、学校或各类学术论坛公开做学术报告;每名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8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科研实践考核合格,计2学分。

研究生可根据专业学习和论文写作需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了解国情,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社会实践不计学分。

5. 中期筛选

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工作按《鲁东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办法》规定执行,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初进行。

6. 毕业(学位)论文的撰写和检查

研究生通过毕业(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后,进入论文的研究和撰写阶段。研究生撰写论文期间,应及时向导师汇报论文工作情况,导师应经常了解研究生论文进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毕业(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末进行。

7. 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撰写完毕并符合如下条件后,方能提出答辩申请: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完成实践环节规定的专业实习工作和科研实践活动工作。论文答辩工作具体程序及要求按《鲁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九、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采取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实践活动等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研究生自主学习、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在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中期筛选考核、论文工作检查等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由导师组集体讨论。导师要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研究生日常管理、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制定和调整研究生培养计划等负责。

研究生教学形式可以灵活多样,采用课堂讲授、专题讨论、科研试验及实践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既要重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试验分析等结合起来,加大对研究生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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